利好来袭!个税抵扣细则正式出台:购买首套房、租房获国家支持,月薪9500或无需缴个税!
房地产导刊讯:楼市再迎利好,国家正式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购买首套住房和租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抵扣1000元个税;在省会城市租房,月工资9500或将缴纳个税0元……
12月22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其中,《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此外,《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图片来源 / 图虫
12月22日,国务院对外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得以明确。
具体而言,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为定额扣除,扣除额度分别为1000元/月、400元/月或3600元/年、1000元/月、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大病医疗为据实抵扣,每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8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全年抵扣额度=月度额度×12。
这个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办法》指出,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人群不同的实际负担,进行差异化的扣除。继10月份个税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优化税率结构之后,2019年1月1日专项附加扣除的正式落地,有相应支出的纳税人将迎来第二波减税红利,个税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在省会城市租房,月工资9500或将缴纳个税0元
对于在大城市发展的年轻人,住房租金等专项抵扣将带来普遍的减税;对于有房贷或房租支出的青壮年人群,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扣除标准将提至9000元/月甚至更高。
根据《暂行办法》,南都记者计算发现,对于贷款买房个人来说,月工资不超过9000元的话未来缴纳个税或为0元;对于在省会城市租房的个人来说,这一限额或可提升至9500元。
举个例子,假设某人有一个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贷款买了首套房,父母大于60岁,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薪为9000元。今年10月1日之前每月要缴纳个税545元;今年10月1日之后每月要缴纳个税190元;2019年1月1日之后若再扣除首套房贷专项(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专项(2000元)则实应扣税额度为5000元,每月要缴纳个税为0元。
若上述人士未贷款买房,而是选择在北上广等直辖市、省会城市租房,假设他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薪为9500元,2019年1月1日之后除扣除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专项(2000元)外,还可扣除住房租金1500/月,这样实应扣税额度仍为5000元,每月要缴纳个税为0元。
图片来源/新华视点
首套房确定“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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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此前争论较多。比如“认房”还是“认贷”,即究竟是“名下首套住房”,还是“首次使用贷款的住房”?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允许进行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所谓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取的税务部门培训材料显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如果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贷款合同上会标明类似“该房屋系借款人使用贷款所购的第1套房产”等字样。
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各地执行的信贷政策不同。像北京这轮调控,严格执行“认房认贷还认离”,即对于名下有房、曾经有贷款记录、离婚不满一年者,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这也意味着部分“不是首套房、但享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住房”其贷款利息是可以进行抵扣。此前有业内人士指出,以“首套房贷利率”加以区分,依据银行提供数据,技术上更容易操作。为了避免该政策的滥用,办法明确“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即每个人毕生只有一次抵扣机会。
夫妻法律关系的确定,会影响首套房贷的认定。办法指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来源:房地产导刊综合报道
资料据: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南方都市报;
部分图说、图片来源于新华视点、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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